李秋云 刑事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411064702

李秋云律师,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取得法学和经济学双学位,从事法律研习、实践20多年,长期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外企、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于企业和企业高管的刑事风险规避,以及经济类刑事案件辩护;擅长于在涉民刑交叉案件中,尽可能将案件在民事纠纷中处理完结。

李秋云律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旦接受委托,必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服务。

李秋云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限于篇幅,仅列举部分)
  1. 某全国有极大影响力的财经报社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一案,央视全天轮流播放,所代理的当事人未被认定敲诈勒索罪,缓刑;
  2. 唐某某等人集资诈骗罪一案,所代理的当事人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大幅降低;
  3. 王某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代理二审后,改判死缓;
  4. 朱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8个月,实报实销;
  5. 邱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缓刑;
  6. 易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极力与受害人沟通,获得谅解,涉案金额降低,缓刑;
  7. 于某某帮信罪一案,不起诉;
  8. 程某某诈骗罪一案,一审开庭时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3—7年,第一次开完庭后家属才委托,接受委托后与多个受害人沟通,获得谅解,降低金额,缓刑;
  9. XX公司、邓某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所代理的当事人缓刑。
    10.王某贩卖毒品罪一案,改变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大幅降低。

律师团队

LAWYER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