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强走私辩护团队同日内两起案件成功不批捕

 

【成功案例】两用物项走私案:海外业务员37天获释

承办律师:何天云律师

涉嫌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结果: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20256月,L某因所在M公司涉嫌违反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新规(20254月颁布),被缉私部门立案调查。作为海外业务员,L某虽未直接参与违规行为,但仍被牵连。

黄金37天辩护策略

1. 快速介入:家属在拘留初期委托律师,抓住“黄金37天”关键期,目标明确——争取不予批捕。

2. 全面取证:

多次会见L某,厘清其职责范围及涉案程度;

收集公司业务文件、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L某无主观故意;

提交法律意见书,结合新规分析责任边界。

3. 有效沟通: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律师第一时间与检察官当面、电话沟通,强调L某的从属地位和情节轻微。

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L某不构成逮捕必要性,最终在第37天作出不予批捕决定,L某重获自由。

注:同类案件中,员工是否知情、是否参与决策是认定责任的关键。建议涉案人员尽早委托律师,利用“黄金37天”争取不批捕或取保。

【成功案例VCC虚拟信用卡外汇案:业务员37天获释

承办律师:何天云律师

涉嫌罪名:非法经营罪(外汇管制类)

结果: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取保候审

案件焦点

20256月,某支付公司开发"VCC国际虚拟信用卡"业务(收取人民币兑换外币供境外消费),因涉嫌违反外汇管制被立案。任职销售总监的F某被牵连涉案。

核心辩护策略

1. 黄金救援期:律师在拘留初期及时介入,锁定"37天不批捕"关键目标

2. 精准定性:

三次高效会见厘清F某职责边界(销售非决策层)

论证业务模式具灰色地带属性,非典型非法经营

3. 双重举证:

提交法律意见书:阐释行业监管现状及从犯地位

补充家庭情况证明等"无社会危险性"证据

突破性成果

检察官采纳"情节显著轻微"辩护意见,最终在审查批捕到期日作出不予批捕决定,F某当日获释。

办案启示:

新型支付业务中,基层员工责任认定需重点考察:

① 是否参与业务模式设计

② 是否明知违法性

③ 实际获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