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罪如何“辩成”虚假广告罪——广强刑辩论坛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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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罪如何“辩成”虚假广告罪
——广强刑辩论坛第6期
公诉机关指控的保健品类诈骗案,指控刑期12年以上,如何通过罪轻辩护改变罪名,最终通过将诈骗罪名打掉,改判为虚假广告罪?
6月18日广强律师事务所杨勋杰律师、李蒙律师作为主讲人开展了一场以“保健品”诈骗罪如何“辩成”虚假广告罪为主题的成功案例分享会。多位广强律所专业律师及律师助理参会。


首先,强调了“天时”的重要性,包括二审发回重审为案件辩护提供了更多机会,以及关联案件已被定性为虚假广告,为本案辩护提供了参考。
其次,会议讨论了“地利”因素,指出证据存在硬伤对案件辩护极为有利。行为人主体不存在虚构冒充身份,产品功效证据不足,被害人物证与涉案产品不一致,销售价格合理等,这些因素都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随后,李蒙律师也上台为本案做出了几点补充,李律师强调了在本案中与杨律师的合作的重要性,这种合作使双方对案件的推动形成了互补,也便于辩方应对如证据突袭等紧急状况。

一是要对案件当事人做一个简洁的庭前辅导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也协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流程,方便后续庭审辩护的推进;
二是在庭上交锋辩护时要开阔视野,敢于旁征博引对如“广告”这类词语进行现代化的语义再解以期达到有利辩护的效果;
三是注重庭后跟进,加强与控方、法院的庭后沟通,争取与公权力机关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携手正确的办理案件。

主讲人对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并强调了在类似案件中,要充分重视证据的收集和分析,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同时注重与各方的沟通与配合,以争取最佳的案件结果。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