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云

刑事律师 |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2010251897

介绍

何天云: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律师证号:14401202010251897

专注于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要求自己必须有为当事人权利而斗争勇气,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以“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

--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何天云 

何天云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师从刑事律师李泽民。何天云学习、研究刑事法学十二年,研读大量刑事法学专著和刑事审判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专注于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尤其是传销类案件、非法集资类案件,期货、外汇犯罪类案件辩护。

何天云参与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对案件辩护工作理解深刻,擅于从最高院、高院做出的无罪判例中寻找案件的无罪辩点,参办的案件多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对经济类犯罪理论与实务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主要体现为研究经济类犯罪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总结经济类犯罪案件无罪辩护要点和有效辩护经验、撰写经济类犯罪案件有效辩护实务文章等。

擅长业务领域:传销类案件、非法集资类案件,期货、外汇类案件辩护

工作语言:普通话

本人发表的部分刑事实务文章:

1. 《外汇期货辩护研究(五):炒汇平台被认定为诈骗的几种情形》

2. 《外汇期货辩护研究(六):炒汇平台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的几种情形》

3. 《外汇期货辩护研究(七):认识“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

4. 《外汇期货辩护与研究(八):期货平台被认定为诈骗的几种情形》

5. 《外汇期货辩护与研究(九):期货平台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的几种情形》

6. 《家属有没有办法在判决之前和在押当事人见面?》

7. 《传销案件鉴定意见质证实务研究(一):如何审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法定资质之业务范围》

 本人所在团队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

1. 湖南省舒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2. 四川省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网络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涉案376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人民币,张某某取保候审后判缓);

3. 广东省肖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取保候审,判缓);

4. 广东省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

5. 湖北省吴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后判缓);

6. 四川省某能源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无罪辩护,不起诉);

7. 天津市某大型服装加工企业谢某某涉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一案(无罪辩护,不起诉);

8. 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

 

  

【咨询须知】

咨询是收费的!

咨询及欲委托我们刑事律师办理案件者必须相信法律及律师的专业能力、智慧和责任心;

我们的律师费较高,但并不以输赢论英雄,也不包括什么关系费用,只是精准刑事法律服务的对价。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

 

以下收费标准皆以小时收费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只接有一定理据的刑事案件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诈骗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黑社会犯罪、商事犯罪、税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接办时所用,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1.承办各中心业领域内的普通刑事案件,律师费每小时500-3000元(具体收费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2.承办的各中心专业领域内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律师费每小时3000元,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及工作量情况确定最终收费(具体收费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3.对所接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律师费每小时3000元,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或工作量确定最终收费(具体收费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4.承办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具有政治因素的刑事案件,律师费每小时3000元(具体收费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5.具有一定冤情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律师费每小时2000元(具体收费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6.办案所需的办案费(复印费、专家论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文档处理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根据办案需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实报实销或约定包干;

7.一般不接受电话咨询,请预约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微信咨询;咨询是收费的,咨询费标准为每小时500-3000元;

8.诈骗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等业务中心主任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人与承办律师面议确定;

9.委托人可与承办律师协商按件收取律师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02室

电话:020-37812500

邮箱:gq378125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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