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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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王宏: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兼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产业服务专家委员会专家;专注于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前)和有效辩护(现)十多年
“刑辩律师必须奋不顾身,追求更加的卓越,因为你的工作事关委托人的生命、自由、财富。以精准、尽责的辩护开展工作,以工匠精神铸造经典,以大量成功辩例诠释刑辩行业领航者的新高度!” ---张王宏律师 媒体报道:中华网《豹变:从优秀警察到金融刑辩律师的成功进阶》等 张律师199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张律师从事刑事犯罪研习、实践19年。大学毕业后在广州公安局就职,2003年起在广州火车站、火车东站、新市街等治安复杂地区历任派出所副所长、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为两届市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两次荣立(记)个人三等功、全省公安系统工作论文二等奖获得者,持续十多年到全国各地开展警务工作调研考察。参与经办的经典案例包括林某健团伙系列信用卡诈骗案等2300多件,调研论文在全国、全省征文中获二等奖、优秀奖,并在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期刊《南粤警坛》、《广州公安研究》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网页等发表75篇次。 担任执业律师以来,参与多宗涉及面广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的陈某某等电信诈骗致蔡某某死亡罪案、公安部督办的詹某某等人非法经营、诈骗罪案、千木灵芝广州总监李某某被控3.1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三年中成功为余某某被控巨额网络期货诈骗罪案、欧阳某秀盗伐林木罪案、李某某强奸罪案、胡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案、郭某等三人被控敲诈勒索罪案、蒙某被控妨害公务罪、梁某某等四人被控盗窃罪、陈某某被控妨害公务罪、北京市睿信贷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等9案1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实质无罪释放)。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控告、自首、谈判及文案写作经验。
实务论文包括《从四起无罪判例看已提供足额担保或正常还款的情况,能否阻止骗取贷款罪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为无参与管理股东争取不捕,辩护律师应该怎样与检察官有效沟通》、《从不捕释放的亲办案例,看云联惠涉案人员该如何提交证明涉案人员无罪、罪轻的电子证据?》、《集资诈骗犯罪无罪等裁判要旨20则》、《从28份不起诉决定书细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5个辩护方向及22个无罪辩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无罪裁判要旨25则》、《金融犯罪案件该如何请对辩护律师》、《票据诈骗罪综述》(与曾杰合写)、《贷款诈骗罪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与曾杰合写)、《终于,有人说清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前生今世》等五十多篇。《非法持有34斤冰毒律师办案手记》、《“四步法”带你深度解读抓获经过》、《“五步走”教你合同诈骗案如果成功控告》等共65篇。
附:张王宏律师经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任公职期间承办的金融犯罪经典案例: 1.2002年,林某健团伙系列信用卡诈骗案; 任专职律师期间承办的部分经典及金融犯罪经典案例: 2.2015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王某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区高院采信了王某某之弟故意杀人缺乏直接证据的辩护意见); 3.2015年,湖南某市人大代表欧阳某某被控盗伐林木案(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终无罪); 4.2015年,东莞市梁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相对方死亡,轻判一年两个月); 5.2015年,潮州市朱某某被控非法持有34000克毒品案(法院退回补侦近4个月,有效阻击审理); 6.2016年,广州中某公司巨额财产被合同诈骗案的控告(成功处理、立案,并设置相对方为网上追逃人员); 7.2016年,广州市某石油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及非法拘禁案(24小时内解救人质) 8.2016年,浙江籍李某成被控强奸案(无罪释放) 9.2016年,安徽籍胡某根被控假冒注册商标案(无罪释放) 10.2016年,庾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轻判7个月) 11.2016年,梅州市钟某标四人被抢劫案(按委托人意向获得大额赔偿款) 12.2016年,罗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现场人员意外死亡,轻判一年三个月,实际服刑一年两个月;民事赔偿一、二审获得75%支持) 13.2016年至2017年,千木灵芝广州总监李某某被控1.2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轻判) 14.2017年,湖北籍余某某数额特别巨大网络期货诈骗罪一案(无罪释放) 15.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的陈某慧(第一被告人)等电信诈骗致蔡某某死亡罪案(受托担任一、二审辩护工作) 16.2017年,广西自治区某市因重大征地纠纷引发蒙某坚涉嫌妨害公务案(同案多人被判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蒙某坚无罪释放) 17.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无罪释放) 18.2017年,广东省某市梁某某涉嫌盗窃罪或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释放) 19.2017年,朱某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办理中) 20.2017年,公安部督办的詹某某被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一案(办理中) 21.2017年,承担M国籍G某被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抢劫、合同诈骗的刑事控告,一月后成功立案;三月后,协助警方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22.2017年,广州市梁某被控集资诈骗罪案(办理中) 23.2018年,常州市史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5亿元的自首及辩护,介入当天史某某被释放,随即被债权人非法拘禁,律师获悉后10分钟内解救出史某某,并于介入后第三日被刑事拘留,辩护工作仍在办理中 24.2018年,北京市睿信贷焦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释放,实质无罪) 25.2018年,善某金融广州第N分公司负责人Z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办理中) 张王宏律师近两年参与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剪影及代表性无罪案件裁判文书摘录: 陈某慧(第一被告人)等电信诈骗致蔡某某死亡罪案
广西蒙某某被控妨害公务罪案(同案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 余某某数额特别巨大网络期货(涉嫌金额6亿元)诈骗罪案
胡某某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 北京市睿信贷焦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释放,实质无罪) ——只接有一定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诈骗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黑社会犯罪、商事犯罪、税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中心主任、首席律师接办案件时所用) 1.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50万元的广州地区刑事案件。 2.承办的各中心专业领域内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80万元起,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120万元起,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或工作量按每小时3600元计算。 3.对所接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100万元起,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或工作量按每小时3600元计算。 4.承办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具有政治因素的刑事案件,律师费不低于80万元。 5.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80万元的广东省内的刑事案件。 6.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100万元的广东省外的刑事案件。 7.具有一定冤情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基本律师费20万元以上。 8.办案所需的办案费(复印费、专家论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文档处理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根据办案需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实报实销或约定包干。 9.一般不接受电话咨询,请预约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微信咨询;咨询是收费的,其收费每次7000元,每次时长2小时;超过2小时者,每小时加收1500元。 10.一年内只办十起左右有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以中心专业领域内案件为主)。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802736027)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802736027 电话:020-37812500 传真:020-37812036 邮箱:slwang@jylawyer.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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